变形之表现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
   引言:疯狂就是被扭曲的信仰迸发出来的热情,表现为反应、判断力和意志行为不再忠 实于客体,甚至达到主体无法驾御的境地。

        一、触因与起源
    起因大致有三类。第一种是重大刺激,例如亲人的亡故,理想的破灭,情感的崩溃等 等,象火山喷发一样来势迅猛,往往造成严重的精神创伤。第二种是连续刺激,蚂蟥一 样的纠缠,不断的恐吓等,使精神无法恢复到正常水平。即使刺激消除,也可能留下一 些后遗症。第三种是无刺激或刺激不足。举一个简单的例子,在地下室或隔音设备极好 的房间,你会感到一种“可怕的寂静”,因为人耳的正常刺激一般在二、三十分贝以上, 刺激不足反而引起感觉异常。同样,寻求精神刺激反映了人的精神生活不足,但这种刺 激需求会危险地增长,终将因无法满足而趋向毁灭。

        二、专注与倾泻
    两者并不矛盾,因为专注增加了倾泻的排放能力。思维的专注表现为时空等抽象要素 之间的距离的扩张。音乐中的狂想曲多以沉重迟缓的旋律开头,欢腾热烈的场面收尾, 就是寻求气氛的分裂。在其他作品,如《哀格蒙特序曲》、《艾伦施皮格尔的恶作剧》 中,亦可找到这种强烈的对比乐句。在视觉表现中,符号专注是明显的。作家为斟酌字 句,酝酿文章而费尽神机;书法家欲将意蕴深藏于勾连转曲的笔锋之中;画家则追求线 条的风格,色块的映衬,明暗的烘托。指挥家与舞蹈家则偏于动作专注。这种专注除了 审美意义外,几乎无法与失去正常感知力的人的动作相区别。

        三、幻觉与体验
    梦是一种潜在的幻觉的表现,这可谓纯无意识的体验。与之相比,濒死体验、催眠术 等属于积极的梦境。这是因为,首先,有人脑积极参与的成分;其次,实验发现,催眠 状态下的幻觉会对醒后的行为施加一定的影响。主观性更强一些的体验往往是不清晰造 成的。可能是由于主体的视觉、听觉等存在缺陷,如近视、耳鸣而对客体产生错误知觉。 也可能由客体的性质造成,如光线、色彩不清晰,构型、条理不清晰,于是云团成了羊 群,黑暗中的灌木后隐藏着凶猛的野兽。对黑暗的恐惧,对平庸的恐惧,也许正因为它 们缺乏特征性。比较不可救药的幻觉是条件的反加强刺激,这主要是由社会不信任的无 数次强化而形成的。通俗地说,就是人的异化,而一个不发生异化的社会是不可想象的。 如果说反加强刺激是一种反向逻辑,那么,逻辑的丧失使自知的体验又复归至幻觉。从 更大的历史尺度上来说,人类文明是不是一种幻觉呢?阿波利奈尔说:“人当初企图模 仿行走,所创造的车轮子却不象一条腿。这样,人就在不知不觉中创造出超现实主义。” 我们只有把握说,不依赖于人类意识的存在是现实的,而人的存在及其所创造的一切, 是否具有永恒的地位呢?


  

原载于复旦《蓝马》九二年十二月